妳總是不停抱怨,當初他一聲不響的離開,然後完完全全地消失.

妳說,妳可以接受他跟你說任何分開的理由,就是不要這樣憑空斷了聯繫.

經過生不如死痛苦的妳,後來的機緣又跟他恢復了聯繫, 只是比朋友再好的關係.

明明妳們常常相約, 但是我卻是妳們吵架時被拉出來的電燈泡.

老實說,我明白了當初他為什麼會這樣子做.

他說的話,其實妳都聽不進去. 妳永遠都想用旁人來證明自己的委屈.

尤其去年的案子,我很深刻的發現,我也有和他一樣對你深切的生氣.

感情如此,工作如此,如果所有事情妳都沒有任何責任,真的沒有什麼好說的了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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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umill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